我們走路都是為了去某個地方。上班、買菜、赴約,每一步都是為了到達。走路只是手段,不是目的。但你試過為了走路而走路嗎?
漫無目的地走,感覺完全不一樣。步調會自然慢下來,你會開始注意到平常沒看到的東西——路邊的樹、牆上的塗鴉、某家你從來沒進去過的小店。原來每天經過的社區,其實藏了很多有趣的角落。
法文裡有個詞叫 flâneur,指的是那種在街上閒逛、除了看人看風景之外沒有任何目的的人。這種人在現代社會顯得特別格格不入,因為我們什麼都要講效率。但我覺得,偶爾當一個漫遊者,反而能讓你重新發現這個城市。
找個週末,把手機留在家裡,隨便出去走走。不用看地圖,不用導航,看到有趣的路就轉進去。你會發現,沒有目的地的旅程,反而最有趣。